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,及时了解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情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,经研究决定对2014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开展调查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认定对象
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,符合城乡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家庭状况,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2014届在籍毕业生。
二、工作安排
1.各二级学院于10月15日前组织学生填写“应届困难家庭毕业生调查认定表”,并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的不同,提供由指定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(须为2013年9月1日后开具的书面证明):城镇低保家庭须提供县(区)级(含)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书面低保证明;零就业家庭须提供街道(乡镇)(含)以上社保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;残疾人家庭须提供由县(区)级残联核发的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的残疾人证。
2.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负责人、就业专员、班主任、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审查小组,对困难家庭毕业生进行审查核实,于10月底将个人调查认定表(附相关书面证明原件)、困难家庭毕业生汇总表报就业指导办公室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认真核查,严格把关,防止开具虚假证明等现象的发生。对弄虚作假学生,一经查实,将不良行为记入个人学籍档案。
招生就业处
二○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